电子招标投标收费这些事(六)
近年来,招标采购活动正在从传统的纸质载体向电子模式转变,在国家有关部委的政策顺应各行各业融入互联网进行变革的趋势推动下,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在部分省份,以引入第三方交易平台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运营的平台共存发展的方式,迅速实现了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
在交易平台快速发展的同时,业内对一些敏感问题的认知尚处于模糊地带或存在分歧,特别是与收费相关的一些问题,如:
1
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服务属于电子商务服务还是电子政务服务?
2
交易平台能不能收费运营,依据在哪?
3
地方政府能否发文明确交易平台收费对象和收费原则?
4
如确定能收费,向谁收费更合情合理?收费标准谁来定?
5
中央政府通过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对交易平台收费有哪些影响?
6
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免费运营,收费运营的第三方交易平台能有业务吗?
7
公共服务平台能收费运营吗?
8
行政监督平台能不能收费运营?
9
电子招标文件能收费吗?
10
交易平台收取的费用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什么关系?
等等......
上述问题如未形成共识,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发展将面临更多更大的阻力。
Q:
在交易中心的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运营情况下,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收费运营还会有业务吗?
A: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隶属于政府或政府部门,其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所使用的资金属于财政性资金(纳税人缴纳的税费),因此其投入运营的交易平台免费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有其合理性;软件开发单位由于收到了政府支付的平台建设和运营资金,因此也不能再向市场主体收费。此种模式类似于政府通过招标模式选择施工单位建设省道、国道,应当免费由各类客车、货车自由通行。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的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所有建设和运营资金均由其自身投入,其向平台用户收取的平台技术服务费属于市场行为,当然也可以免费服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根据性价比最优原则自愿选择适合的平台开展交易活动。此种模式类似于政府在不投资的情况下,通过BOO模式选定高速公路的建设运营方,允许其在高速公路建成后向通行客车、货车收取通行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采购人作为买方,可以选择使用交易中心建设运营的交易平台开展交易活动,也可以选择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交易活动,类似于客车驾驶员可以选择免费的国道出行,也可以选择收费的高速公路出行,完全看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自身的选择。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果选择了向投标人收费运营的交易平台,投标人觉得平台收费将导致其削弱或丧失竞争优势,该投标人可以放弃投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采购人承担。此种情形如同招标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进行招标采购,投标供应商自主决定是否到该代理机构来投标,最终的结果由招标采购人自己承担。在引入多家市场主体建设运营交易平台的竞争格局下,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的交易平台收费一定符合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会在合理范围之内,甚至有些交易平台会就平台使用环节提供免费服务,依赖在其他环节提供增值或延伸服务收费运营。因此,第三方交易平台收费运营与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免费服务可以互为补充、并存发展。